湖南省应急厅出台七条硬措施:预防机械伤害及物体打击事故,安全培训合格及持证上岗是硬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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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防范遏制工贸企业机械伤害及物体打击事故多发势头,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,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《工贸企业预防机械伤害及物体打击事故七条硬措施》,要求提升思想认识,加强宣传教育,确保硬措施硬落实,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,坚决遏制事故发生。


工贸企业预防机械伤害及物体打击事故

七条硬措施

一、安全防护必须可靠


机械设备高风险部位(如齿轮、链条、皮带轮等旋转部件和切割区域)必须安装固定式防护罩、防护挡板、隔离栏或光栅感应装置;桥式(门式)起重机吊钩升降、大(小)车运行以及升降平台、冲床滑块等自动化生产线移动工位的行程限位、联锁保护、紧急制动、声光报警等安全设施必须灵敏有效,严禁私自拆除或屏蔽。

二、风险辨识必须精准


企业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及岗位风险辨识清单,界定风险等级和风险点,特别是对打击、挤压、碰撞、剪切、卷入、绞、碾、割、刺等形式的伤害,要绘制岗位风险告知图(表)并在作业现场张贴。

三、岗前培训必须到位


作业人员(含外包人员及安装调试人员)必须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;行车操作工(含地操工)、冲压工、剪切工等高危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企业内部授权,持证上岗。实际作业前必须熟知岗位风险,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。

四、操作流程必须规范


作业人员必须在设备启动前点检防护装置有效性,正确穿戴安全帽、防砸鞋和护目镜等个体防护用品,并按规定顺序启停设备;严格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;严禁徒手调整运动部件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,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。

五、检维修必须严控


检维修作业前企业必须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交底,作业人员必须切断动力源(电、气、液压)并上锁、悬挂“禁止启动、正在维修”警示牌,严禁未停机检修或临时故障处理;外包外委作业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,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,作业中发包方应加强安全巡查、承包方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。

六、工业机器臂必须严防


工业机器臂安全防范应采取防止或警示作业人员进入措施;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封闭式防护栏(网),配备安全联锁或光电保护装置。

七、吊装作业必须严管


吊装作业必须落实监护制,坚持“十不吊”原则,做到垂直起升,严禁斜拉重物或将其作为拖拉工具;吊物应捆扎牢固、重心平稳,并在安全路线上通行,严禁吊物在头顶越过;挂钩时手应扶钩外侧,摘钩后应检查吊物支撑是否牢固,起钩前作业人员必须与吊物和货堆保持安全距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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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15日 09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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